NT$1,500
NT$1,050
保障您行動裝置無法正常使用或因不可預料事故所致毀損 本手機裝置險由廠商具備保險證照人員承辦
注意事項
1.
僅限承保遠傳銷售DM上之機型(全新機)
2.下單前請先提供全新機IMEI序號給LINE@客服查詢確認是否可供承保
行動裝置損壞理賠流程 產品發生損壞而需修復服務時,請將產品送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或德誼維修中心,請勿將產品送至其他地方維修(如產品原廠之維修中心)”
若置換新機者於門市取機時需加收自負額”
1 產品損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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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送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 或德誼維修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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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填寫理賠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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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報修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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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險審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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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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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門市取回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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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客戶領回手機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分期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螢幕意外損失補償保險(乙型) : 若承保行動裝置經指定維修中心依原廠規則評估,無法以原機維修或維修費用高於要保書所載之行動裝置產品價格而採置換方式進行理賠者,保險公司於每一賠償次數內,就置換費用負補償責任,但最高仍以保險契約所承保行動裝置於指定維修中心之螢幕維修費用為限。
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承保行動裝置未維修而衍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檢測費用、物流費用。
行動裝置竊盜損失理賠流程 遭受竊盜、搶奪及強盜事故導致承保之行動裝置整機滅失時,請於48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領取案件證明單(需註明竊盜、搶奪、強盜及IMEI),同時進線客服或親至遠傳門市申請停話,並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申請理賠
1 遭受強盜、搶奪及竊盜事故導致裝置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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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至警察機關報案並領取案件證明單(載明行動裝置IMEI)
> 3 進線客服或親至遠傳門市申請停話
> 4 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申請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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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填寫理賠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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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申請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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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門市取回手機
> 8 客戶領回手機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分期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行動電話盜打費用損失理賠流程 承保之行動電話於保險期間內因竊盜、搶奪或強盜而導致載明之行動電話號碼被盜用,用戶需提供保單所載被保險人之行動裝置電話號碼之電信帳單(含通話明細)及繳費收據,供保險公司核定賠償金額(保險期間內累計5,000限額)
1 遭受強盜、搶奪及竊盜事故導致裝置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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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至警察機關報案並領取案件證明單(載明行動裝置IMEI)
> 3 進線客服或親至遠傳門市申請停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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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至遠傳直營門市、特約服務中心申請理賠
> 5 填寫理賠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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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提供電信帳單(含通話明細)及繳費收據予保險公司
> 7 申請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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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保險公司理賠盜用損失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分期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行動裝置損壞線上理賠流程(服務區域:雙北) 遠傳提供雙北特定區域線上維修服務,可線上預約專人到府取件維修。流程如下: 1 產品損壞 > 2 點擊服務連結使用線上服務 > 3 填寫維修與理賠相關資訊 > 4 報修確認專人到府取件 > 5 保險審件 > 6 進行維修 > 7 送返到府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分期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線上理賠申請 行動裝置損壞線上理賠流程(服務區域:雙北) 遠傳提供雙北特定區域線上維修服務,可線上預約專人到府取件維修。流程如下: 1 產品損壞 > 2 點擊服務連結使用線上服務 > 3 填寫維修與理賠相關資訊 > 4 報修確認專人到府取件 > 5 保險審件 > 6 進行維修 > 7 送返到府 ※遠傳線上手機維修服務連結:https://fetnet.tw/5dDcJQ。
※申請理賠時,若有應繳之分期保費尚未繳付,應先交付所欠繳之保險費。
※螢幕意外損失補償保險(乙型) : 若承保行動裝置經指定維修中心依原廠規則評估,無法以原機維修或維修費用高於要保書所載之行動裝置產品價格而採置換方式進行理賠者,保險公司於每一賠償次數內,就置換費用負補償責任,但最高仍以保險契約所承保行動裝置於指定維修中心之螢幕維修費用為限。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承保行動裝置未維修而衍生之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檢測費用、物流費用。 ※可維修產品包括手機與平板。
※使用線上服務需為遠傳心生活會員且為遠傳門號。 不保事項 行動裝置保險共同不保事項
1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故意行為。
2 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從事犯罪或教唆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
3 戰爭、類似戰爭(不論宣戰與否)、外敵入侵、外敵行為、內戰、叛亂、革命、軍事反叛行為或恐怖主義行為。所謂恐怖主義行為,係指任何個人或團體,不論單獨或與任何組織、團體或政府機構共謀,運用武力、暴力、恐嚇、威脅或破壞等行為,以遂其政治、宗教、信仰、意識型態或其他類似意圖之目的,包括企圖推翻、脅迫或影響任何政府,或致使民眾或特定群眾處於恐懼狀態。
4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
5 颱風、暴風、龍捲風、洪水、閃電、雷擊、地震、火山爆發、海嘯、土崩、岩崩、土石流、地陷等天然災變。
6 任何性質之附帶損失。所謂附帶損失,係指危險事故直接致財產損失之結果所造成之間接損失。
7 原子或核子能裝置所引起的爆炸、灼熱、輻射或污染。
8 任何個人及企業,將行動裝置使用於營利商業目的,包括但不限於租借他人使用所致之損壞。 行動裝置損失保險不保事項
1 一般使用狀況下之正常損耗,或原廠公告非其保固範圍內之現象,包括但不限於螢幕影像殘留、亮點、暗點、烙印、色偏等。所謂正常損耗,係指磨損、腐蝕、氧化、鏽垢、變質、自然耗損。
2 因電池蝕漏、電力不足或遽增或不適當電壓或電流。
3 承保行動裝置製造商或經銷商依法或依約應負保固或瑕疵擔保責任範圍內提供之修復服務或召回。
4 資料遺失、軟體無法使用、軟體(包括操作系統與任何儲存資料)使用、安裝或移除以及電腦病毒或具有危險性之程式碼所導致之故障、承保行動裝置周邊設備或新增硬體所造成之故障。
5 傳輸線、觸控筆、電線、連接器、SIM卡、記憶卡、充電器、耳機、周邊配備或其他非基本功能所必要之選購配備之損壞。不影響機體正常功能使用之行動裝置外型、非功能性或裝飾性零組件之損壞(例如行動裝置外觀無觸控或其他功能之玻璃材質部位磨損)。外殼、電池、充電孔、耳機孔、卡槽之單獨故障或損壞,但不包含本保險契約所承保之電池耗損。
6 承保行動裝置未經原廠同意之改裝、動拆、替換零件、不當安裝、變更或未遵守原廠關於組裝、操作或保養之說明與指示。或使用未經原廠授權之電池、零件或配件所致之損害。
7 承保行動裝置欠缺外殼、螢幕或機板、無法清楚辨識或其產品識別碼遭竄改。
8 一般定期保養、清潔、調整或校準,以及未發現任何毀損或無法正常使用之檢查費用。
9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或因竊盜、搶奪、強盜行為所致承保行動裝置之滅失。
行動裝置竊盜損失保險不保事項 1 被保險人將承保行動裝置置放於視線所不能及且未予上鎖之處所或車輛所致之竊盜行為,但能證明遭遇強迫或暴力進入該處所或車輛者,不在此限。
2 承保行動裝置之遺失(被保險人無法證明承保行動裝置之整機滅失係由竊盜、搶奪、強盜所致者或未取得載明因承保範圍所致之警察機關事故證明,視為遺失)。
3 竊盜、搶奪、強盜係由被保險人之親屬所為者。
4 被保險人未於知悉行動裝置遭遇竊盜、搶奪或強盜後四十八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電信業者辦理停話手續,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行動電話盜打費用損失保險不保事項
1 承保行動電話之遺失(被保險人無法證明承保行動電話之整機滅失係由竊盜、搶奪、強盜所致者或未取得警察機關事故證明視為遺失)。
2 行動電話盜用係由被保險人之親屬所為者。
3 行動電話識別碼被盜拷、冒用所致之損失。
4 被保險人未於知悉行動電話遭遇竊盜、搶奪或強盜後四十八小時內向警察機關報案並向電信業者辦理停話手續,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5 已由電信業者負擔,或同意被保險人不需支付之任何款項。
6被保險人向電信業者辦理停話手續後所發生之行動電話盜用費用。
7 單獨SIM卡遭竊盜、搶奪或強盜所致之盜用損失。